发布 2017年 06月 06日
陈波,男,48岁,居民身份证号33062519681109501X,原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枞阳养殖基地经理。2016年2月至5月期间,陈波利用任该公司经理之职权,将4万元的公司备用金和部分公司麻鸭和鸭蛋销售款据为己用,经公司财务部门核对,陈波共计挪用公司资金10.6万余元,后公司财务人员多次催讨,陈波拒不归还。陈波的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,枞阳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,不日将追究陈波刑事责任。
上一篇:关于陈波职务侵占的案情通报
下一篇:暂无信息